根据漯河市委组织部要求,为完善我院干部个人档案,经研究决定对干部的学历、学位进行认证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我院干部所取得的学历、学位,干部档案中没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、教育部授权单位或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、学位认定材料的,均要进行认证。
2、认证办理手续详见附件:《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学历学位集中认证工作的通知》(漯组通(2013)16号)。
3、时间安排:各部门务请通知到个人,于6月底前完成认定工作,于7月10日前将认证报告和《干部学历学位认定表》交至学院人事处档案室。
附件:《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学历学位集中认证工作的通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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